房屋情况调查表 | ||
标的名称 | 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03号澳华花园48号1单元502号房 | |
权证情况 | 法院执行裁定书 | (2023)桂0109执672号 |
不动产证书号 | 桂(2019)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84426号 | |
标的所有人 | 方海昌 | |
标的现状 | 规划用途 | 住宅 |
是否已腾空 | 否 | |
租赁情况 | 无 | |
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| 无 | |
权利限制情况 | 查封 |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查封 |
抵押 | 一般抵押 | |
瑕疵情况 | 1、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,调查是否存在瑕疵,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,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,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; | |
2、该土地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,应缴、补缴、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;应缴、补缴、欠缴的其他款项,以及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、水、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、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; | ||
3、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、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,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,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、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,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。 | ||
提供的材料 | 1.《法院裁定书》;2.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;3.房产有关材料复印件 | |
标的物介绍 | 建筑总面积 | 房屋建筑面积:117.83㎡ |
分摊建筑面积 | 10.51㎡ | |
装修情况 | 简单装修 | |
其他 | 其它介绍 | 标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03号澳华花园48号1单元502号房,规划用途为住宅,房屋性质:市场化商品房,房屋建筑面积:117.83㎡,分摊建筑面积:10.51㎡,所在楼层5楼;周边配套设施齐全,有南宁市澳华小学、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、嘟嘟童话幼儿园等学校;有农业银行、澳华农贸市场、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、南宁兴宁吾悦广场等生活配套设施,交通有:3号线大鸡村地铁站、38路公交车、43路公交车、75路公交车等。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。 |
其他费用情况 | 1.应缴、补缴、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;2.应缴、补缴、欠缴的其他款项,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费、水、电等费用具体不详,由买受人负担。 |